作为公司主要的投资方或所有者的股东,需要承担以下几类被普遍认可的债务担保责任:
首先是当公司因某种经济目的对第三方所承担的债务做出无偿或有偿的担保举动时,在其自愿签署并明确担保条款的情况下,股东必然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其次,要是股东在运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过程中,存在滥用权力、逃避债务的不当举动,并且这种举动已经严重侵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股东也需要为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进而承担相应的债务担保责任;
最后,当公司进入清算流程时,如果股东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或者完整履行其应当履行的出资义务,那么他们同样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债务担保责任。
港南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辖区,是1996年地级贵港市成立后设立的县级区,位于黄金水道西江流域郁河畔,贵港市东南部,郁江南岸,东邻兴业县,南接浦北县,西连横县,北与港北区、桂平市交界。港南区内有黎湛铁路复线和国道324线、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贯穿全境,黄金水道西江流经区内4个乡镇,常年可通行千吨级货轮,直达粤港澳地区,是广西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大西南物资出口的重要通道。至2010年底,港南区总面积1089平方公里,辖6镇2乡1个街道,165个村委员会,人口63.56万。至2017年底,港南区总面积1099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6个镇、2个乡:江南街道、桥圩镇、木格镇、木梓镇、湛江镇、东津镇、八塘街道、新塘乡、瓦塘乡。2016年3月15日,港南区瓦塘撤乡改镇。